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标准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2019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检测项目:
1 外观检查2 基本性能试验3 报警动作值试验4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5 响应时间试验6 方位试验7 报警重复性试验8 高速气流试验9 采样气流变化试验(仅适用于吸气式试样)10 线路传输性能试验(仅适用于系统式试样)11 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仅适用于系统式试样)12 电压波动试验13 绝缘电阻试验14 电气强度试验15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1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17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18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1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20 高温(运行)试验21 低温(运行)试验22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23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24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25 跌落试验26 抗气体干扰性能试验(不适用于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试样)27 抗中毒性能试验28 抗高浓度气体冲击性能试验29 低浓度运行试验30 长期稳定性试验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出厂检验制造商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探测器至少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a) 基本性能试验;b) 报警动作值试验;c) 量程指示偏差试验;d) 响应时间试验;e) 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f) 长期稳定性试验;g) 绝缘电阻试验;h) 电气强度试验。制造商应规定抽样方法、检验和判定规则。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前面规定的全部试验项目。检验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主要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 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e)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提出要求。检验结果按GB12978中规定的型式检验结果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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