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鲢鱼、鳙鱼等3万余尾鱼苗欢快地游入三清湖,上饶市玉山县检察院联合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的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圆满完成。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玉山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修复生态的重要举措。
01
依法打击非法捕捞
经查,2019年以来,程某某在未取得捕捞证、未经七一水库管理局批准的情况下,多次使用木板船、粘丝网在三清湖一级水源保护地捕鱼,并将捕获的鱼贩卖给玉山县紫湖镇一家酒店,导致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遭受破坏,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02
宣告送达督促履职
在依法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玉山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于4月22日,以宣告送达的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与两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
03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活动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官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信江源头三清湖共投放鲢鱼、鳙鱼等鱼苗3万余尾。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信江源鱼类物种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环境双促进。
三清湖是信江的源头,是玉山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玉山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呼吁市民群众引以为戒,自觉守法,坚决抵制非法捕捞,守护好信江源头一湖清水。
●END ●
来源:玉山检察
点亮“在看”,颜值up↑up↑
l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