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员有啥隐患?
1、增加了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
2、车内拥挤,在车辆刹车、转弯时容易导致车内乘客发生碰撞。
3、车辆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增长,极易发生因轮胎负荷过重爆胎或者制动失灵等事故...
我就是留莞过年滴,不返乡,乘坐“超员车”交警也查??
查、查、查
东莞交警蜀黍当然查
还一定查!!
案例曝光
案例1:
1月30日11时,松山湖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莞佛高速松山湖入口路段设卡检查春运车辆,查获一辆车牌为粤SJ8***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数为7人,连同司机实载共9人,超载2人。经驾驶员陈某交代,春节临近,企业用人需求大,陈某驾车接送该批临聘人员到松山湖企业进行面试,途经莞佛高速松山湖入口路段被 查获。
根据该车辆存在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作出了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安排车辆对超载的乘客进行了转运。
案例2:
2月1日晚上21时许,寮步交警大队联合巡警大队在辖区万润广场附近夜巡时,发现一临时牌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嫌疑,民警立刻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14人,其中有的人坐在自备的塑料凳上,超载率117%,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据了解,车辆是周某于1月30日购入,主要用于接送员工使用。当天晚上,抱着侥幸心理的周某,让原来需要分批接送的员工一下子全上了车进行接送。目前,寮步交警已暂扣该车辆,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3:
2月2日晚上22时15分许,中堂交警在江南春运执勤点截查一车号为粤A528XX小型普通客车,发现该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1人,超员6人,超过额定乘员120%。该车驾驶人彭某供述,彭某为附近工厂管理人员,当晚回家认为路程较近,就抱着侥幸心理顺道“捎上”员工。被查获后,彭某立即通知其公司派出另一辆客车对超载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目前,中堂交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4:
2月1日8时30分许,石龙交警大队在沙河桥春运执勤点开展执勤工作,对过往车辆进行逢车必检时发现一台车似曾相识。定睛一看,原来是三天前在执勤点查获超载的粤S8X**N小客车。经检查,车辆核载7人,实载13人,超载85.7%。该车再次因为超载被查处,同一辆车,同一地点,只是换了一个驾驶员。目前,石龙交警大队依法暂扣粤S8X**N小客车,并对该车驾驶人予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无论是你留莞过年
或是他返乡过节
参与交通,应当遵守法规、牢记安全。
乘车出行,切莫盲目相信“拼车”
不乘坐“超员”车辆
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选择正规的站场搭乘营运公共客运车辆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