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和丧葬费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补偿方法。在补偿标准、方式等方面,其具体内涵和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
丧葬费是一种对被继承人去世后的丧葬事务支出的一种经济补偿,应当给予由实际负责的丧葬事务的实际支付人。
抚恤金是对逝者的优抚,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生活补助,具有一定的心理安慰作用。
黑龙江省在职或退休职工参加保后,因公或因病去世,其家属可向社机构提出申领抚恤金和丧葬费。
一,丧葬费如何领取:
a、在当事人死亡后,其亲属、继承人应当及时提供有关人员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材料,社保审核通过后,其法定继承人将其个人账户余额统一计算,社保部门将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计算出具体的丧葬费数额。
b、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有关款项转入当事人原来的单位,并通知其接受方领取社保的数额。
不同区域的人们在生活和开支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葬礼费用也不同。但是,丧葬费用没有受到其它客观因素的制约。
黑龙江省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93元/年,2804元/月。
标准是:2倍的上一年度可支配月收入。
即丧葬费:2804元 x 2=5608元。
二、抚恤金如何领取:
抚恤金:是对死亡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领取抚恤金的人,有两个要求:
a、死者的直系亲属,
b、其亲属的生活来源主要依赖于死者生前赡养。
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
黑龙江省2021年(或前12个月)城镇居民人均可自由支配收入31993元/年,2804元/月,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死亡,退休者抚恤金也是有差别的。
因公去世的抚恤金:(40个月X2804元) (2804元×2)=117768元。
因病去世的抚恤金:(20个月 2804元) (2804元×2)=61688元。
企业职工抚恤金的核算方式:按职工去年(或过去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年的退休金,生前多领一年养老金,死后少领一个月抚恤金。请看下面的表格:
如:王大爷已缴费29年,退休金已领取13年。他的家人会得到多少抚恤金补偿?
由上面的图数据可知:
a、领了13年的养老金。
b、要扣减13个月的抚恤金月数。
c、扣减后可以得到10个月的抚恤金。
d 、(10个月 ×2804元)=28040 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提升,相应的丧葬费、抚恤金等标准将同步提高。
如果在职职工没有退休的,死者缴费年限和抚恤金发放月数按照下列规则进行计算:
三、死者养老金账户余额申领:
可领取的数额与账户结余相关,能领取多少就领取多少。有单位的,由单位办理,死者家属可以到单位领取,没单位的,可以到社会保险机构去领取。
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139个月。(六十岁退休时是139个月,五十五岁退休时是170个月,五十岁退休时是195个月)。如果总计领取养老金月数,低于已经领取月数,则可以认定个人账户尚有数额,在退休后13年内,可能会出现余额。而领养老金超过13年,个人账户基本无金额了。
比如个人账户中有10万,100000÷139个月=719元,若本人领120个月,即拿到了86280元,则,个人账户尚有金额:13720元。剩下余额家人都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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