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府谷县公安局城区交警中队稽查布控预警:在河滨路方向由西向东驶来一辆小轿车,车头车牌号数字被遮挡,收到预警后,城区交警中队民警迅速其拦截。
经查,驾驶人对自己遮挡车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驾驶人陈述:早上7点左右,他和怀孕的妻子在三道街送孩子去上学,在路边临时停放,为了躲避监控摄像头,他的妻子用毛巾将车头车牌号数字全部遮挡住。送完孩子后忘记将毛巾取下,乃至在道路行驶时被拦截。
目前,该男子因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故意遮挡机动车车牌号,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民警对其做出了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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