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侠故事9——实务中如何认定真实意思表示
对于民事行为,有效三个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实务中做出了意思表示,如何认定那如何认定不是真意思表示?
(一)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二)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意思四种行为可认定为意思表示已做出,哪如何认定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呢?
如有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等,虚假表示无效,隐藏行为可能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不一定都是无效,也有可撤销的情形:被欺诈、重大误解、被胁迫、被乘人之危(利用一方处于危困局面,失去判断力)。
所以,对于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救济途径有三种:
一是冒签的是不成立;
二是虚假表示和隐藏行为,打无效,按隐藏行为来判断;
三是以被欺诈、重大误解、被胁迫、被乘人之危(利用一方处于危困局面,失去判断力)。
其实以上三种方式,实务中操作起来都来。相对而言虚假表示和隐藏行为,打无效,按隐藏行为来判断难度小一点。总之,意思表示需谨慎,开弓难有回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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